总局发布认证认可条例:检验检测领域重大改革




为了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tlxd@cnca.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认监委秘书处(邮编:10008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传真发送至:010-82260799,请注明“《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附件:1.《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2.《认证认可条例》修订新旧对照表
     3.关于修订《认证认可条例》的说明
 
  认监委秘书处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

《认证认可条例》修订新旧对照表

(重点内容节选)


原条文
修订稿
修改说明




文章来源网络,由中测校准平台总结发布,供业内读者参考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