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四月三号

跳转链接: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提醒 (mohrss.gov.cn)

根据《人事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计量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40号)文件精神,注册计量师从2011年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精神,原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调整为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实施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科目介绍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和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其中,“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科目;其余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报名条件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级注册计量师

(一)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注册计量师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关于报名条件的说明

(一)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者,其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各科目考试并合格。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市场监管总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




其他事项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

文章来源网络,由中测校准平台总结发布,供业内读者参考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